法律知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视野缺损、缺失,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2013-04-16 10: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一级:无。——————————————————————————–二级:无。——————————————————————————–三级:头面部损伤致: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四

  一级:

  无。

  ——————————————————————————–

  二级:

  无。

  ——————————————————————————–

  三级:

  头面部损伤致:双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

  四级:

  头面部损伤致:双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

  五级:

  头面部损伤致:双眼视野重度缺损(直径小于20°)。

  ——————————————————————————–

  六级:

  头面部损伤致:双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

  七级:

  无。

  ——————————————————————————–

  八级:

  头面部损伤致:一眼视野接近完全缺损(直径小于5°)。

  ——————————————————————————–

  九级:

  头面部损伤致: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

  十级:

  头面部损伤致: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

  本文内容为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视野缺损、缺失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眼球缺失,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参见本文。

  交通事故中眼部受伤、视力受损,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请参见本文。

  因交通事故导致眼睛盲目,其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请参见本文。

  由找法网交通事故栏目组整理、友情提供;未经书面许可,谢绝转载。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690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