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驾校教练肇事导致4死7伤

2012-12-26 13: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本报十堰9月5日电昨天,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在县汽车客运站候车大厅对该县“6·18”特大交通肇事案公开审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佘泽传有期徒刑四年。今年6月18日下午6时10分许,郧西县琪星驾校教练佘泽传驾驶教练车带领学员考驾驶证回程途中,为避让行人,车辆

 

  本报十堰9月5日电 昨天,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在县汽车客运站候车大厅对该县“6·18”特大交通肇事案公开审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佘某传有期徒刑四年。

  今年6月18日下午6时10分许,郧西县琪星驾校教练佘某传驾驶教练车带领学员考驾驶证回程途中,为避让行人,车辆跨出公路中心黄色单实线,与对向行驶的本县涧池乡村民杨某驾驶的双排座小型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杨某及乘车人4人死亡、7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佘某传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负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佘某传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驾车行驶中未能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致使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佘某传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

  今年59岁的佘某传有30余年驾龄,之前行车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他在法庭上真诚悔罪,希望驾驶员引以为鉴。

  包括县内两个驾校全体教练和学员、客运站司机在内的500余名群众参加旁听。郧西汽车客运站一位经理说:“法院这次公开审判,比我们组织开100次安全教育会还管用!”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729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