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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2.11”大客车自翻特大交通事故

2012-12-26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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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基本情况:2004年2月11日17时40分,赤峰市中昊运输公司驾驶员韩某某驾驶蒙D21568号“宇通ZK6830H”型大客车(此车于2004年1月13日入户、定员30人、春检已合格),载乘31人(含一名六岁男孩),由赤峰去往天津,行驶至G306线259KM+239.50处时,车辆驶入公路右侧

 

  交通事故基本情况:2004年2月11日17时40分,赤峰市中昊运输公司驾驶员韩某某驾驶蒙D*****号“宇通ZK*****H”型大客车(此车于2004年1月13日入户、定员30人、春检已合格),载乘31人(含一名六岁男孩),由赤峰去往天津,行驶至G306线259KM+239.50处时,车辆驶入公路右侧路基下侧翻,造成乘车人王某等四人当场死亡,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肇事驾驶员韩某准驾车型A(大型客车),在赤峰市中昊运输公司工作,有多年从事客运工作的经验。此车为中昊运输公司唯一一台国有车辆,作为春运期写间临时加车和转运卸客车辆,没有正式路线和班次。在事故发生前,驾驶员没有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对向无来车干扰,车辆也没有任何机械批故障。

  事故原因及教训:

  1.驾驶员韩某某麻批痺大意,对车辆技术性能不熟、操作及采取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在转弯时失去控制后翻倒公路右侧路基下。

  2.事故车辆为“宇通ZK*****H”型大客车,是宇通公司新下线的车型,据检测此车轮距小,胎面窄,车辆的附着力小;底盘轻,车内人员的座椅高,车辆在转弯时不稳定。

  希望其他驾驶员同志引以为鉴,行车时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高度集中,为自己的车况及驾驶水平做到心中有数,不要自欺其人,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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