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男子酒驾身亡 请客人被判赔偿

2012-12-26 13:2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曹先生酒驾身亡,请客的杨先生被告到海淀法院,遭索赔41万余元。昨天(24日),法院判决认为,杨先生明知曹先生饮酒,还允许其驾驶,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曹先生家属27万余元。去年8月23日晚,杨先生邀请曹先生吃饭,席间两人都喝了酒,后杨先生骑摩托车送曹先生

曹先生酒驾身亡,请客的杨先生被告到海淀法院,遭索赔41万余元。昨天(24日),法院判决认为,杨先生明知曹先生饮酒,还允许其驾驶,应承担40%的赔偿责任,赔偿曹先生家属27万余元。

 去年8月23日晚,杨先生邀请曹先生吃饭,席间两人都喝了酒,后杨先生骑摩托车送曹先生回家。路上,曹先生嫌杨先生骑得慢要求自己骑,杨先生便把摩托车交给曹先生驾驶,自己坐在了后座上。当摩托车行至八达岭高速路健翔桥出口时,撞上了防护桶侧翻,事故造成曹先生死亡、杨先生受伤。经检测,曹先生体内酒精含量为185.4mg/100ml。因曹先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未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认定曹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

 曹先生家人认为,杨先生明知曹先生醉酒且没有驾驶证,还把未经登记的摩托车交给曹先生驾驶,对曹先生的死亡应承担一半责任。杨先生辩称,他不是事故责任人也不是车辆所有人,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先生邀请曹先生吃饭,且双方都饮酒、均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驾驶未登记注册的摩托车,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曹先生死亡,杨先生存在过错,对曹先生的死亡应承担一定责任。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355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