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导入
春节刚过,长春街头又发生严重车祸,27岁小伙命丧车轮下,肇事车是一辆面包车,比较特殊的是,肇事的司机,是一名代驾,为了安全特意叫了代驾,结果这应该保证安全的代驾反而肇事了。车主傻了:会不会要我负责?
二、案件分析
1、车主无任何过错,代驾应担责任
根据我国的侵权责任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的划分由交警部门根据勘察检验结果来划分,如果交警部门认定由代驾司机承担事故责任,而代驾司机在一定期限无力偿还的,那么作为车主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负责,也就是说谁在驾驶谁负责。
代驾司机在代驾过程中正常行驶,若车主酒后没发生抢方向盘或者进行一些不正当的操作干扰驾驶,导致汽车发生了事故,该事故责任由车主来承担。若车主在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是由代驾来承担责任的。
而《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代驾肇事逃逸,责任车主承担
车主在请代驾时,一定要确认代驾司机必须有驾驶资格,在没有确认驾驶资格之前,不能随意地将车辆交给代驾人驾驶,如果万一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作为车主或者代驾的召唤者,就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即使车主并没有驾驶车辆,而是由代驾司机驾驶,车主与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共同侵权的特点正是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因此在双方没有签书面合同的情况下,车主是可以向代驾司机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的,但车主也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与代驾协议的关系
如果双方是通过口头方式签订了一个代理驾驶的合同,由于驾驶者没有合理履行合同义务,应向车主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没有签合同,发生事故时,代驾公司发来的短信或打来的电话就是直接证据,应留存这个电话记录和短信,以证明你和代驾公司是有偿服务合同。
金钱诚可贵,安全价更高。一条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告诉我们,方向盘上的双手是可以决定别人的生命,对生命的敬畏就是把握好方向盘上的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