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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超速撞死环卫工 男子涉交通肇事罪受审

2015-08-03 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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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诉机关认为,袁某醉酒超速驾驶机动车造成他人死亡,承担事故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虽然对受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取得家属谅解,可减轻处罚,但是袁某因醉酒驾驶,属情节严重。

  今年4月22日凌晨,南京浦口区XX区门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穿反光背心的环卫工杨某在清扫路面的渣土时,被一辆疾驰的轿车撞倒,杨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肇事者袁某被警方控制。经过调查,袁某当夜喝两场酒,体内酒精含量超出醉驾标准许多。近日,浦口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4月21日晚,被告人袁某和几名朋友在鼓楼区某酒店喝酒吃饭,在此期间,袁某喝了约半瓶白酒。之后,一行人又去了夜总会。有证人称,在夜总会里袁某又喝了半瓶啤酒,到了凌晨0点40分,他开始离场。袁某供述,离场时是乘坐朋友的车到了桥北的毛纺厂路,然后他开了自己停在那里的轿车回家。当车沿百润路由北向南行驶时,对向车道上一辆迎面而来的车辆开着大灯,他看不清前方,突然发现一个人影,那时人影离车辆约10米距离,他刹车不及将此人撞倒。

  闯祸后他下车查看并报警,被撞倒的人是杨姓环卫工。随后,杨某在工友的陪同下由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但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赶到现场后将肇事的袁某带往医院抽血检测,体内酒精含量达207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另外,侦查机关在调查时,袁某称当时时速约70公里,但现场的路段限速40公里每小时。

  公诉机关认为,袁某醉酒超速驾驶机动车造成他人死亡,承担事故全责,构成交通肇事罪,虽然对受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取得家属谅解,可减轻处罚,但是袁某因醉酒驾驶,属情节严重。综上,建议对他量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法庭上,辩护人为袁某作了减轻处罚的辩护。法院听取双方意见后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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