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开车撞人不抢救;宿州肇事杀人者被判无期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3-05-21 11:01
导读: 开车撞人不抢救宿州"肇事杀人"者被判无期作者:张成伍张超发布时间:2005-06-0208:47:34将人撞伤不抢救,交通肇事变为故意杀人,6月1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开车伤人致死案件。蔡香强、蔡中山是萧县农民。2004年10月30日,蔡香强驾驶机动

  开车撞人不抢救 宿州\"肇事杀人\"者被判无期

  将人撞伤不抢救,交通肇事变为故意杀人,6月1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开车伤人致死案件。

  蔡某、蔡1是萧县农民。2004年10月30日,蔡某驾驶机动三轮车与蔡1一起收购棉花?途经萧县一条公路时,因车速过快,将路人石启英撞倒致伤,并造成机动三轮车翻车。此时遇一客车路过,部分乘客下车救助,并打电话报警。但是,被告人蔡某对在场人谎称石是其母亲,将石启英抬上车后让蔡1抱住,以到医院看伤为由驾车逃离。途经永固镇医院时,蔡某未对石启英进行抢救,至永固镇水库东侧路时,蔡1发现石启英已死亡并告知蔡某。随后,两人停车将石启英的尸体抛至路边的沟内,用玉米秸盖住。事后,因害怕事情败露,两人决定将尸体转移,由蔡某驾驶机动三轮车与蔡1将尸体转移至一涵洞里,并用杂草盖住洞口,以防被人发现,企图逃避追究。

  蔡某致被害人受伤后,编造谎言而使被害人未能得到抢救并死亡的严重后果,犯罪情节严重。宿州中院依法作出判决:蔡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3672元;蔡1犯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256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开车撞人不抢救;宿州肇事杀人者被判无期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交通事故问题
开车撞人不抢救;宿州肇事杀人者被判无期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相关知识推荐
2分钟
响应时间
60分钟
沟通时长
99%
问题解决率
开车撞人不抢救;宿州肇事杀人者被判无期
马上提问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
问题紧急?推荐在线咨询本地律师
平台律师团
推荐
服务 18.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
还有疑问?推荐咨询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推荐
服务 16.0万人·2分钟内响应
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