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七级(Ⅶ级)伤残评定标准

2012-12-26 11: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智商7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平均每六月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二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周二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二月一次以上;   

      3、中度失用或中度失认症;   

      4、严重构音障碍;   

      5、偏瘫或截瘫(一肢肌力4级);   

      6、单瘫(肌力4级);   

      7、半身或偏身型完全性感觉缺失。   

      二、头面部损伤致:   

      1、 一侧眼球缺失;   

      2、双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重度张口受限;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5、一耳极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或一耳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   

      6、一侧耳廓缺失(或严重畸形),另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7、外鼻部大部份缺损(或畸形);   

      8、面部瘢痕形成,面积24cm2以上;   

      9、面部大量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   

      10、头皮无毛发75%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75%以上。   

      四、颈部损伤致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75%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双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级。   

      六、腹部损伤致双侧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2、女性骨盆严重畸形,产道破坏;   

      3、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另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体部份缺失(或畸形);   

      2、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功能障碍。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2、双手感觉完全缺失;   

      3、双足足弓结构完全破坏;   

      4、一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5、双下肢长度相差8cm以上;   

      6、 一肢丧失功能75%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28%以上。

      
    注: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992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