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证男子酒后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出行,途中被民警当场截获。4月1日,据办案民警介绍,王某因酒后驾车且无证驾驶,被民警依法予以1000元罚款处罚。
海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滨海新区中队民警在角斜村一组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执勤过程中,一辆无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发现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后,意欲掉头逃跑。不料,心中一急车子意外在现场熄火。见状,执勤民警立即赶上前去,闻见驾驶员身上有明显的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查出其所呼出气体中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进一步调查,今年53岁、家住东台市新街镇沿海村的男子王某,所驾驶的红色“XX”跨骑式二轮摩托车已到报废期,没有牌照,王某本人也没有驾驶证。再经查询,王某已先后于去年两次饮酒驾驶该车被查处。事发当天中午,王某在家喝了两杯白酒后带着女婿外出办事,被逮个正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