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饮酒后,心存侥幸驾车上路,结果撞伤一条小狗,被巡逻交警发现。经酒精检测鉴定,该男子涉嫌危险驾驶。近日,区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对其审查起诉。
2014年12月21日中午,安徽男子杨某参加一老乡办的满月酒席,喝了半斤左右白酒,饭后便回家休息。晚上杨某和妻子、表妹一起在家吃饭,不曾饮酒。当晚19点左右,他自以为头脑清醒,且距离中午饮酒已过了7个小时,酒精应已消散,就抱着侥幸心理开车送表妹回家。
返途中,车子与一条小狗相撞,造成小狗受伤。杨某和妻子虽听到狗叫,仍继续开车行驶。随后,小狗的主人开车将其追上并要求赔偿,杨某就在现场与其进行协商处理。
正巧交警巡逻至此,发现杨某身上有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浓度检测,检测结果为125mg/100ml,后经宁波市第七医院抽血鉴定,其血液乙醇浓度为139mg/100m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杨某被取保候审在家,待区人民检察院对其行为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