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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修订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2-12-27 19:48
导读: 为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增强安全文明驾驶素养,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以公安部第123令(以下简称123号令)...

  为提升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增强安全文明驾驶素养,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并以公安部第123令(以下简称“123号令”)的形式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就该令贯彻实施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新部令对现有考试项目主要作了以下调整

  (一)对科目一考试模式、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

  123号令对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作为科目一,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

  (二)对科目二考试模式、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

  123号令对现行科目二桩考、场考合并考试,小型汽车类考试项目调整为5项: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大中型汽车类考试项目增加到16项: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三)对科目三考试模式、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

  一是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三个考试项目;二是考试里程分别调整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三是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四)提高大中型客货车考试难度。

  在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连续山区急弯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调整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在科目三的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考试,明确大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不少于10公里,夜间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不少于5公里,夜间不少于3公里。

  (五)小型汽车场地考试的难度未增加,但考试的针对性实用性更强。

  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用施划标线替换标杆,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取消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项目。调整后,小型汽车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同时,规定小型汽车等车型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六)调整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

  从2013年1月1日起,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3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考试系统将对其有效期自动延长1年。

  二、我市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考场改造安排

  为满足新部令规定考试内容要求,重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作出对全市驾驶人科目二考场改造决定,分为3批进行改造:

  第一批从2012年11月上旬起,对主城区双福考场、永川桥福考场、永川金顺通考场、合川星鑫考场、万州渝东考场、涪陵李渡考场、黔江正阳考场进行停考改造2个月。从2013年1月上旬起,按新的考试项目和评判系统进行考试;

  第二批从2013年1月上旬起,对石柱华怡考场、江津鹏源考场、綦江金泰考场、长寿光兰考场、江津金都考场进行停考改造2个月。从2013年3月上旬起,按新的考试项目和评判系统进行考试;

  第三批主城区康福德高考场,改造时间待定,该考场作为全市大中型客货车专用考场建设完成前的临时过渡考场。

  三、考场改造期间的考试安排及相关措施

  全市驾驶人科目二考场分批次改造期间,全市不停止驾驶人考试工作,按照“减少考量,就近分流,解决特殊群体”的原则,调整科目二考试计划。对技能准考证明在201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已通过桩考进入场考的、因出国和离渝以及参军等特殊情况优先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计划任务正常安排。

  (一)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主城区江南分所辖区的学员分流到江津鹏源考场考试,巴山、江北分所辖区的学员分流到康福德高考场考试;永川分所辖区、合川分所辖区的考试分流到江津金都考场;涪陵分所辖区的学员分流到长寿光兰考场考试;黔江分所辖区、万州分所辖区的学员分流到石柱华怡考场。

  上述分流到其它考场考试的驾校,受理预约、制证和档案管理仍在原分所。

  (二)2013年1月上旬起,将对石柱华怡考场、江津鹏源考场、綦江金泰考场、长寿光兰考场、江津金都考场辖区内的学员分流到相对应改造完毕的考场考试。

  四、考场改造期间,对驾校学员的建议

  对科目二考场的改造是一项全国性的工作,重庆也不例外。是我市实施123号令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改造考场是贯彻123号令的基础硬件保障,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已作了精心准备,责成考场业主、系统供应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改造。目前我们的考场改造是暂时的,是为明年我市更好地承担考试工作,为学员提供更佳的考试环境。因此,一是各考场业主单位要制定考场改造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按照建设工作进度要求,克服困难,强力推进,确保驾驶人考场改造工作顺利按期完成,确保考试工作平稳过渡;二是请广大的机动车驾驶人学员理解、支持,合理安排培训考试时间,服从公安车管部门的工作安排;三是请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做好学员宣传解释工作,并同步对训练场地进行调整,以便适应新的考试工作要求;四是请培训机构和学员利用此时间,强化训练,提高技能,做好迎考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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