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监管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保证危险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提高危险品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水平,确保运输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信息化工作要求,上海从今年10月20日起对本市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实行电子档案卡管理。
日前,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已发出通知,凡本市领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的车辆,在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以上修理以及改装与运输安全相关特殊部件的,应持有车辆维修电子档案(IC)卡到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修理。
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资质的企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修理时应对车辆电子档案(IC)卡进行核对,维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性能综合检测,并建立危险品车辆维修质量档案制度。
凡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资质的维修企业,不得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维修。
市交通局
200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