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关于调整《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2019-12-09 04: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6)031号),调整《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道路运输证》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沪价费(2006)031号),调整《道路运输证》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道路运输证》工本费由每证6元,调整为每套12元(主证6元,副证6元)。

  二、凡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按工本费标准收取。

  三、计征时执收单位应使用市财政局统一的收费票据。

  四、本通知自核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市交通管理局
  2006年12月31日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9405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