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政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拆除双凤站起用茨竹站的请示》(渝市政委文〔2002〕198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委提出的拆除国道210线双凤桥站,设置国道210线茨竹站作为主城区路桥收费次票收费站。
由你委和市交委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抓紧办理调整收费站的有关手续,并尽快付诸实施。
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