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于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家法规,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计8章115条。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87号国务院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警告,是指对违法行为予以告诫和谴责,申明其违法行为已经构成违法,要求其以后不得再有类似行为的一种以影响行为人声誉的强制批评手段。
罚款,是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强制收取钱款的制裁,使行为人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一种严厉手段。
暂扣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实施的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其驾驶资格的一种强制性手段。
吊销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持有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实施的剥夺其驾驶资格的一种严厉强制性行政处罚手段。
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秩序的行为人,短期内强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交通法规,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的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一定程度上补全了道交法的不足之处,让更多的违法乱纪行为无处可逃,在道路上行驶一定要谨遵相关法律条文。而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进行维权的过程中也要积极应用相关的知识来保障自己权益。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交通法实施条例都有哪些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