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后,进入的是协商赔偿阶段或者在交警部门的调解下达成赔偿协议,这个阶段没有多大的法律强制力,赔偿期限也可以由你们自由约定,这个阶段的赔偿法律没有强制期限;
2、如果对方车辆有交强险,如果没有人身损害,仅有财产损害的话,根据交强险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为2000元,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最多只承担2000元的责任,剩下的还得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3、如果协商不成或者对方拖欠迟迟不予赔偿,就只能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你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如果还不履行,就会因为触犯刑法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而坐牢;
4、法院起诉需要写一份起诉张,再带上你方身份证复印件、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据就可以到法院的立案庭进行立案了。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2、是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
3、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
一般而言,因两方当事人(或两方以上)有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大的,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的,是引发交通的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9条第2款、第3款之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若事故各方均存在违章行为,即根据各自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的大小来确定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
2、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1条第2款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为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实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
找法网小编的回答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不报保险公司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帮了很大的忙,。平时生活中,出现轻微的交通事故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要找专业人士帮忙了,走到法庭对簿公堂的时候仅凭一张嘴是讲不清的,如果有需要欢迎求助于找法网的专业律师,帮你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