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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考试改革亮点

2015-12-1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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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公安部和交通部公布《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中对考驾照作出了全新的改革。驾照考试都有哪些改革亮点?找法网小编为你介绍。

  一、部分城市可抛弃驾校,自主学车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表示,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 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自学考试的条件如下:

  1、自学驾驶所用自备车辆,不得用于经营性的驾驶学习活动。

  2、自学人员上道路学习驾驶前应到公安机关免费领取学车专用标识和学习驾驶证明。

  3、自学人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随车指导人员依法承担责任。按照严格管理、保障安全的要求,制定实施用于自学驾驶的车辆条件、随车指导人员条件以及训练路线时间划定、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管理制度。

  4、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段和时间内就进行驾驶学习。

驾考改革

  二、改变驾校的教育、收费模式

  当然目前只是试点,大部分城市还是要去要去驾校学习的,但是在驾校学习也有了新规定。

  1、收费制度变更

  《意见》表示,将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2、教育培训模式改革

  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驾驶培训,引导建立大型客货车驾驶人培训基地,开展集中式教育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在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的基础上,学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培训学时和内容,满足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

  三、优化驾校考场,市民就近考试

  约考难是拉长学车时间的最大杀手,《意见》中指出要优化考点布局、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等,解决市民考试难的问题。

  1、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使用社会考场,解决考场不足的问题。

  2、增加考试员数量。除了原有的考试员之外,还可以在公安民警、文职人员中选拔配置专职和兼职考试员,试行从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社会人士中聘用社会考试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3、优化驾考资源配置。驾考业务向县级延伸下放,群众考试不必再像以前一样,在驾考路上多次往返奔波。申请人在两个月内预约不上考试的,可以选择省内任意其他地市参加科目二场地驾驶和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

  4、自主报考。以前,驾驶人考试一般由驾校集体报名,驾校包办了考试预约,学员没有知情权、选择权,约考难。改革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考生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场地。公安交管部门不再将考试名额分配给驾校。

  5、优化考试程序的内容。小型汽车由抽取20%考生参加"夜考"改为全部在白天采用模拟灯光考试。此外,还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道路驾驶考试合并预约、连续考试,减少考生往返次数。

  6、实行自主报考。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训后可按规定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完全由驾驶培训机构 包办报考的做法,保障考生选择权。公安机关按照报考或约考时间先后顺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试。考试费在约考确定后收取,提供网上支付、银行代收等多种支 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一次性全部缴纳考试费。

  四、逐步放款开车条件

  1、老龄驾驶人体检起始年龄调整为70周岁

  根据卫生部门的调查,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的整体身体素质已较10年前有了较大提高,此次改革将老龄驾驶人体检起始年龄从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也就是说70岁以上的驾驶人才需要每年体检,这将惠及全国600多万60至70岁的老年驾驶人。

  2、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包括研究制定单眼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相关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制定残疾人驾驶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鼓励有条件的驾驶机构开展残疾人驾驶培训等,进一步满足残疾人便利出行需求。

  3、全面放开异地领证和驾驶证审验

  此次通过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修改,进一步放开了对异地考领、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的规定,除了原有的小型汽车驾驶人以外,现在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考生也可以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学习培训、报名考试、领取驾驶证。并且允许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4、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

  对于一些驾驶证被注销、失效的群众,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需重新参加考试才能取得驾驶证。但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地方可以直接申请考试,有的地方则要求参加驾校培训,各地执行标准没有进行统一。此次公安部推出的便民措施当中明确规定,对驾驶证被注销、失效等有驾驶经历的人员,年龄、身体条件及间隔年限符合重新申领驾驶证法定条件的,可以不经培训直接申请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这将大幅度减少此类群众考证的经济支出,缩短考试所需时间,也提高了公安机关的行政效率。

  5、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

  我国正在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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