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机动车登记制度

2012-12-26 14: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发放机动车号牌或者要求机动车悬挂其他号牌,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并监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905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