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车主“脱保”超过三天、上年度保单等资料,如果是自己的责任还要为对方的损失买单,所有的机动车必须购买交强险,规定可能更加严格,车辆“脱保”超过一定期限后,在交强险方面,车主再续保还可能面临费率上浮。
交强险中保险追偿的对象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和保险标的损失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人或过错责任第三者,它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在司法实践中,交强险追偿权的对象则应为无证驾驶人、无相应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驾驶人、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的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当然,在无证驾驶、无相应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驾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的驾驶人的情况下,车辆的所有人有可能因其管理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时,也成为交强险被追偿的主体。
根据《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以及《交强险条款》的规定,交强险法定免责事由包括以下情形:
1、下列情形,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人醉酒的;
(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2、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3、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4、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5、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强险脱保三天怎么办的内容,交强险脱保三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则需要自己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在进行续交时也可能会面临保险费率上浮的问题,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