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对方不结案怎么办

2021-08-13 12: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驾车的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方式以及其他相关知识还有很多人并不了解,那么交通事故对方不结案怎么办?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交通事故对方不结案怎么办

  第一,提请交警队进行调解。当然,交警队可以"对方拒绝调解"等正当理由结束调解.

  第二,到法院起诉。当然,如果,你只是垫了医药费和修车费的话,可能要想一想.因为,在法律上,对方还可以向你追偿:误工费,交通费,陪护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可能你还要承担诉讼的费用.

  第三,和对方和解。好好商量让对方给你提供正规的医药费和修车费等等相关费用的发票。

交通事故对方不结案怎么办

  二、交通事故的结案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如何申请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评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即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由受伤的当事人先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才可以进行评定,如受伤的当事人不提出申请的,则视为一般受伤。申请应当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对方不结案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迟迟不结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无果的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689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