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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车损减值鉴定

2021-07-26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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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我们见得多了,不管是从新闻上还是从现实中都能经常看到交通事故,但是不同的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的鉴定程序上就会有相应的区别,有的交通事故只有车辆等财产的损失,有的交通事故则更加严重,有导致人伤残或者死亡,这不仅需要巨额赔偿,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如何进行车损减值鉴定?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进行车损减值鉴定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人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私自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如何进行车损减值鉴定 

  二、道路交通车物共损鉴定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三、不服车损减值鉴定怎么办

  对车辆减损价值发生争议的,一定要获得权威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作为证据,而如何确定哪个机构的鉴定结论具有证据的权威性,最好是进人诉讼程序中申请法院鉴定,或者当事人双方协商指定鉴定机构或者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大多数人只是修完车就各奔东西,车主们的心中还没有车辆减值损失这样的概念。根据我国法律精神,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责任方应该全赔。所以车主们应把传统的观念变为法制观念,在车辆严重受损的情况下,一定要有这种维权意识。从另一方面来说,车辆所有者也不能认为投很高的保险就万事大吉,因为目前名目繁多的保险业还没有车辆减值损失这一项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如何进行车损减值鉴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人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私自更改。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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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 [1]《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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