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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时间从哪天开始算的

2021-12-10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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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时间的规定,超过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就可能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发生了交通事故也是如此。那么接下来和找法网一起来学习一下,交通事故鉴定时间从哪天开始算的相关内容吧,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鉴定时间从哪天开始算的

  伤残评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 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 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交通事故鉴定时间从哪天开始算的的全部内容。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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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 [1]《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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