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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罚款多少

2021-12-09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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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法停车的,可以口头警告。妨碍交通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接下来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同来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罚款多少。

  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1、根据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的处20-200元的罚款,不记分;

  2、“临时停车”,是指驾驶员不离开驾驶室,将车停下等人,有人需要上、下车,车辆短暂停留或随时都可将车辆开走等情况。这种情况下,虽然没有划停车线,但只要不是在禁止停车的区域内,就可以临时停车。

  3、交警部门也可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以上,大家要注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4、如果违章是在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范围内,是不予处罚的;如交警判定属于违章并且处罚可以申请复议;

  5、如对处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不成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

  二、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规定如下: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罚款多少的全部内容。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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