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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起诉书怎么写

2021-12-07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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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是事故高发类型之一,而在交通事故当中很多时候,会遇到赔偿方面的纠纷,如果造成人员死亡,此时作为近亲属就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讼,首先涉及到的便是起诉状的问题,交通事故死亡起诉书怎么写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撰写交通事故起诉书

  根据一般民事诉讼的书面形式和要求,交通事故起诉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原告

  原告是赔偿保管人,受伤的人本人就是受伤的人,根据受伤人员的身份,写出出生日期,性别,种族,工作单位,地址和通讯地址。如果单位财产损坏,业主是原告。

  在死亡事故中,赔偿权利人是死者的合法继承人,即父母、配偶、子女是共同原告。根据身份资料分别说明出生年龄、性别、国籍、工作单位、住址和通讯地址。

  2、被告

  被告为赔偿义务人。

  在第一种情况下,如果驾驶人的驾驶执照与司机相同,则司机是被告,出生年份也根据司机的身份说明。性别、国籍、工作单位、地址、通信地址等。

  第二,如涉及意外的车辆已向保险公司购买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亦是被告。根据保险单或保险卡上加盖的保险公司名称,将其列为被告,注明保险公司的居住地。

  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故的所有者和驾驶员不是同一个人时,事故的驾驶员就是被告。根据身份信息,指出出生日期,性别,种族和工作单位。除了地址,地址等,驾驶执照上的车辆所有者也是被告。

  如果所有者是个人,则根据身份信息说明出生日期,性别,种族,工作单位,地址和地址;如果所有者是一个单位,该单位也应该是被告,表明该单位的住所。同样,如果事故车辆已经为机动车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也是被告,保险公司被列为保险公司或保险卡的被告,说明保险公司的住所。

  3、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4、事实和理由:

  可以根据交警部门的认定事故事实通过书面或者根据自己理解事实通过书写。同时,交警部门对事故的认定、受伤者的处理情况、财产损失、事故责任方的支付情况、事故车辆保险对第三者责任保险等事实需要加以解释。

  5、请求书签名地,应当由赔偿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受伤的,应当由受损害的人签名;死亡的,应当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同签名;如果该单位是原告人,则由该单位盖章。

交通事故死亡起诉书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三、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诉状

  原告:朱某,男,193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市九龙坡区草街镇麻柳村7组**号。

  原告:朱某某,女,1963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市南岸区草街镇古圣村4组**号。

  被告:**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碚总站;住所地:北碚区碚峡路**号:法定代表人:潘*琼;联系电话:********。

  被告:**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市渝中区临江路60号:法定代表人:曾*;联系电话:********。

  被告:**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住所地:**合川市书院路187号;法定代表人:陆*明;联系电话:********。

  被告:**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九龙坡区石杨村**号;法定代表人:杨祖泽;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及其他合理费用共计205042.5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朱某系本案受害人薛某某之夫,原告朱某某、系受害人薛某某之子,属于受害人薛某某的近亲属。

  2007年9月5日8时,贺某驾驶被告**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合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合川分公司")渝C19240号大型普通客车运载乘客至北碚区渝运集团北碚总站,该车乘客薛某某下车后从车辆行李箱取出行李时,被甘某某驾驶的被告**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碚总站(以下简称"渝运集团北碚总站")渝B71325力帆客车碾压,薛某某当场死亡。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北碚区支队公交(2007)第00285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渝B71325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渝运集团北碚总站",其驾驶员甘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渝C19240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合川分公司",其驾驶员贺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死者薛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死者薛某某生于1939年9月23日,于2007年9月5日死亡时已满67周岁(未满68周岁),户籍所在地**合川市草街镇麻柳村7组**号,自2001年起至死亡前止,一直居住在北碚主城区碚峡路……号,并在北碚主城集贸市场务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告对本案死者应承担以下民事责任

  死亡赔偿金,根据死者自2001年起一直居在城市和并在城市务工的事实,死者应享受城市居民待遇。死亡赔偿金:150410元。计算方法: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暂按2006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11570元×[20-(67-60)];

  丧葬费:9607.5元。计算方法: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19215元÷12月×6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11025元。计算方法:上一年度(暂按2006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2205×5。死者的丈夫朱德*在薛某某死亡时已届满75岁,此前依靠死者薛某某扶养,居住生活在农村。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死者因交通事故死亡,给各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和打击。只因目前中国国情和相关规定,所以仅酌情提出这一赔偿数额。

  原告等处理受害人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2000元。此费用系原告合理支出,请合议庭酌定。

  以上各项合计223042.5元。扣除被告"渝运集团北碚总站"已支付的费用18000元,尚应支付205042.5元。

  被告"合川分公司"是被告**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被告"渝运集团北碚总站"是被告**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

  《公司法》规定第14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根据相关规定,分公司(分支机构)和其公司均为应作为被告。《民法通则》规定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第106条规定:法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人身者,应承担民事责任。故对本案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各被告应根据法律规定和责任认定,承担其过错民事责任。

  特依照法律规定提出诉讼,盼依法判决满足诉讼请求。

  此致

  **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起诉状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开车的时候,大家一定要格外小心,注意安全。要是你还想了解交通事故的相关知识,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来获得解答。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起诉书怎么写”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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