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南京24岁男子驾车闯红灯撞飞数人,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

2021-02-25 15: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交通事故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近日,南京24岁男子驾车闯红灯撞飞数人,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南京24岁男子驾车闯红灯撞飞数人,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

  2月21日16时41分,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110接报天生桥大道与仪凤南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经查,张某(男,24岁,溧水区人)驾驶轿车由西向东闯红灯行驶,与正常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前方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随后失控驶入北侧非机动车道,与徐某(男,59岁,溧水区人)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致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轻微伤、4辆轿车及2辆电动车受损。肇事司机张某被警方当场控制,经检验排除其酒驾、毒驾嫌疑。

南京24岁男子驾车闯红灯撞飞数人,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罪的处罚主要分为三档,第一档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二档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档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具体包括: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三、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一是要分清事故责任,二是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南京24岁男子驾车闯红灯撞飞数人,交通肇事罪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综上,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257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交通事故律师团,我在交通事故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