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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的执行期限

2017-09-2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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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要是当事人是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相关纠纷的话,此时对于仲裁委做出的仲裁结果,其中一方不履行的,则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那具体来说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执行期限是多久呢?

  一、申请仲裁的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应由申请人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执行。

  第215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执行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

  1、仲裁申请执行书;

  2、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复印件副本。

  4、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委托代理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5、双方送达回执复印件。

  三、仲裁裁决可以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国内仲裁裁决书属于其他法律文书的范畴。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6条;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综上所述,您可以向对方当事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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