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迅速:六个月仲裁程序有效解决争议。
2.经济:一审解决争议,节省金钱与时间。
3.保密:仲裁程序对外不公开,确保业务私密。
4.和谐:采取法理情兼顾原则,达到息纷止争之目的。
5.专业:仲裁庭由具有营建及法律专业知识或有实务经验之专家组成,可达成办案之专业性。
6.有效:仲裁法第叁十七条:仲裁人之判断,于当事人间,与法院之确定判决,有同一效力。
7.尊严:具人性化之审理程序,当事人受到相当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