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超过60天申请仲裁 30工人痛失百万补偿金

2019-07-04 20: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仲裁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仲裁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被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在法定的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0名水泥公司工人痛失百万补偿金,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任某等30人原是新水泥公司的员工,公司于2000

  被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在法定的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0名水泥公司工人痛失百万补偿金,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任某等30人原是新×水泥公司的员工,公司于2000-2006年期间分别跟他们解除了劳动关系。但任某等人一直没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直到2006年下半年,他们知道公司将倒闭后,才于年底向花都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各项赔偿金近百万元。花都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各原告的仲裁申请已超过60天申请仲裁的期限,不予受理。任某等人又起诉至法院。

  昨日,记者从花都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任某等人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期限,且在庭审中也没有提出有其他时效中止的理由,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记者徐艳 实习生罗志玲 通讯员花法宣)  

仲裁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425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仲裁律师团,我在仲裁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