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是相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利用人之间由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比如排水权、通风权、日照权等。在物权逐渐呈现社会化的现代社会,许多物权行使行为均要经过行政机关的许可或批准。在这种情形下,具体行政行为所许可或批准的民事行为可能侵犯到相邻权,比如:
(1)行政机关许可的采矿行为可能侵犯到了邻地使用权人的相邻权,比如使其房屋倾斜;
(2)对高层建筑的许可行为可能影响到邻地使用人或邻地建筑物所有人的采光权、通风权;
(3)许可在区分所有的建筑物内开设歌厅、饭馆等餐饮娱乐业,因使区分所有人得以改变原有单元房的用途而使用专有部分,从而侵犯到了其他区分所有人的相邻权。相邻权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