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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一审审限是多久

2019-11-14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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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的矛盾,未对社会和其他个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只是一些民事纠纷类的案件,做任何事情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也是有期限的,但是在这个民事诉讼法审限中分分为一审,二审等多方面,那么民事诉讼法一审审限是多久?下面和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诉讼法一审审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民事诉讼法一审审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民事诉讼一审审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一审要求从立案之日起在六个月之内审结,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还需延长,则要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了,这说明一般民事诉讼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需要审结,如果需要,还可以延长。但这针对一审程序,可追溯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200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0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29号)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九条,“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从上述规定来看,普通民事一审案件审理期限正常情况下最长为一年零三个月,自立案次日开始计算。二审为六个月。而如果出现第九条第五、六、七、八、九项规定的情形,则审理时间还可以延长,且延长的时间没有进一步具体的规定。此外,部分法官认为,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进行鉴定等的期间,也应该不计入审理期限。

  以上就是“民事诉讼法一审审限是多久”的相关法律内容。如果在一审程序中适用了简易程序,则就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是争议焦点明确,适用法律法规无争议的,简易程序审结时间短,更加方便迅速,但是出了纰漏也可以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就不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开庭审理。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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