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通常被称为“民诉官”,在大多数人看来,“官吏”这两个词,很难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及时起诉也需要律师。事实上,行政诉讼可以维护他们的权利,并不一定说律师必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如果当事人了解与行政诉讼有关的法律程序,并且对自己的事务有能力,他们可能不会向律师询问。
是否聘请律师代表诉讼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本身。
法律不要求只有律师才能被起诉,对于有关诉讼,法律文件认为他们可以处理,当然不能聘请律师。然而,在现实中,律师往往在诉讼能否胜诉中扮演重要角色。律师可以决定你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客户对行政诉讼中是否需要律师感到犹豫不决,建议您首先找一位专门负责行政诉讼的律师。
行政诉讼律师的工作:
在当事人委托下,受理因行政处罚而产生的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停业令、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纠纷,应当代表当事人进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对因人身自由限制引起的纠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对扣押,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依法自主经营权的,行政诉讼律师应当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对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发放养老金等行政纠纷,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在当事人委托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行使权力所造成的损害,给予国家赔偿;
负责起草诉讼文书;
负责调查和收集证据材料;
对诉讼过程发表法律意见;
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
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适用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的范围,应当适用行政复议法。
3、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简便、迅速、廉价,但公正性有限;行政诉讼程序复杂且需要更多的成本,但公正的可靠性大。行政复议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而行政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度等。
4、二者的审查强度不同。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则上法院只能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对行政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5、二者的受理和审查范围不同。《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对于受理范围均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从列举事项来看,《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要广于《行政诉讼法》。此外,《行政复议法》还规定对国务院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审查申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监督,且各有所长,不能互相取代。因此,现代国家一般都同时创设这两种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或将行政复议作为行政诉讼的前置阶段;或由当事人选择救济途径,或在当事人选择复议救济途径之后,仍允许其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行政诉讼是否委托律师需要自行决定,法律并未规定一定要委托律师代理,需要根据诉讼案件和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决定。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行政诉讼需要请律师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