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监察法拟规定,须回复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

2019-12-09 08: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全文系列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全文系列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国人大常委会24日第一次审议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增加了举报制度,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

  国人大常委会24日第一次审议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增加了举报制度,规定:“监察机关依法受理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予以回复;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监察部部长马馼说,修正案草案理顺了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规定:“监察机关派出的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对派出的监察机关负责报告工作,由派出的监察机关实行统一管理。”

  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处分的执行、解除程序,规定:“监察机关对违反行政纪律的人员作出给予处分的监察决定,由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执行。”“受到监察机关作出的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受处分期满后,由监察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以及处分执行部门或者单位。”

  马馼说,修正案草案增加了监察机关承担纠风工作的职责,规定:“监察机关承担国务院确定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职责。”

全文系列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887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全文系列律师团,我在全文系列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