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黄某违反治安管理的处罚有限制

2019-11-07 10: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治安处罚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我有一事询问:某公安机关于1997年3月接到举报说黄某当月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经调查和研究,该公安机关于同年7月传讯黄某,但由于某些原因,黄某没有前去接受询问。之

  我有一事询问:某公安机关于1997年3月接到举报说黄某当月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经调查和研究,该公安机关于同年7月传讯黄某,但由于某些原因,黄某没有前去接受询问。之后,黄某再也没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请问,对黄某是否在举报后的6个月内没处罚以后就不能再处罚了?为什么?

  答:我国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不再处罚。"这一规定,是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和处罚目的来考虑的。

  由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没达到犯罪程度,属一般违法行为,而且有些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条例规定的6个月时限内没被公安机关发现,行为人可能已悔改、遵纪守法了。

  这样,从预防、教育和挽救的角度看,过了6个月就不必再追究和处罚了。

  但是,上述规定中的"没有发现"是指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根本就没有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包括公安机关自己发现、公民举报、行为人自己坦白等。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在6个月内已被公安机关发现,只是由于某种原因行为人未被查获或行为人逃避处罚,那么,6个月后仍然可以处罚,也即"没有发现"的发现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不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

  据来信所述,黄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因被举报而使公安机关在6个月内已发现,只是由于某些原因使得黄某在公安机关传讯后没前去接受讯问,因此,不符合"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也就不受6个月的时限限制了,也就是说,如果6个月后公安机关经查证属实而对黄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实行处罚是合法的。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7232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治安处罚法律师团,我在治安处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