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溧水县“创卫”工作,县政府决定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车辆在大东门步行街行驶,采取执勤人员面对面向该步行街内各经营户宣传和张贴《溧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东门步行街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及交通安全宣传车在主干道固定、流动式播放此通告以及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放此通告等有效途径,做到该步行街内各经营户和从业人员“人人皆知”,并希望得到他们的理解、支持、配合。
根据《大东门步行街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8月20日,溧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会同市容、交通等部门,集中开展大东门步行街交通秩序整治,部分业主不支持配合甚至阻挠。
当日14时许,该步行街内经营户业主赵某、黄某等人以整治将影响他们做生意为由,纠集30余人,将县政府大门堵住,阻拦所有车辆出入政府大院。该局治安大队、永阳派出所、交警大队闻警而动,迅速赶至现场,开展劝解、对话和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等工作,赵某、黄某等人迟迟不肯离去,将县政府大门围堵了一个小时,严重扰乱了单位的正常秩序。民警依法将赵某、黄某等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
在全县上下积极奋战创卫工作,力争顺利通过验收的形势下,赵某、黄某等人因认为禁止车辆进入该步行街行驶会造成自身利益受损,不采用正当途径反映情况,而是采取过激行为,将县政府大门堵住,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
目前,违法人员赵某、黄某因扰乱单位秩序分别被该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