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建州50周年庆祝活动暨第三届文山国际三七节的安全、顺利举行,按照县委、政府和州局党委的要求,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部门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008年3月24日,县局党委抽调民警在兴街设置治安卡点查获一起非法携带国家管制器具的案件,查获违法嫌疑人一名,弩一具。
21时许,该卡点民警在兴街检查站对过往车辆、人员和物品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时,从一辆开往文山,车牌号为H37855的微型车上搜出国家级管制器具弩一具,经查,弩是乘客谢某在麻栗坡船头从一陌生男人手里买的,准备带回家,到民警执勤点即被查获。
由于该案件情节较轻,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对谢某予以警告处罚,依法搜缴弩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