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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整风适逢其时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4-08-22 14:10
导读: 如果有关方面公布的政策恰好是十条内容,人们会很习惯地称之为国十条,比如房地产国十条、保险国十条、大气污染国十条……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月7日正式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

  如果有关方面公布的政策恰好是十条内容,人们会很习惯地称之为“国十条”,比如房地产“国十条”、保险“国十条”、大气污染“国十条”……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月7日正式发布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被称为即时通信工具的“国十条”并不为过。

  关注此事的美国注意到,虽然新规则适用于所有即时通信工具服务(包括微信、微米、易信、来往、米聊、陌陌、时光谱等各类基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面向终端使用者提供即时信息交流服务的应用—编注),但人们普遍认为其主要是针对微信。

  正因为此,官民干脆将即时通信工具的“国十条”称为“微信十条”。

  那么“微信十条”都有哪些“干货”呢?专家以为,关键在于强化“资质”和明确“底线”:

  —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注册账号时,应当与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签订协议,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明确“底线思维”≠限制言论自由

  不过,对比关于此事的国内外报道,专家感觉,在理解方面国内外还是存在一定差异:

  比如,美国媒体报道此事的标题是“中国推“微信十条”严格控制即时通信工具”、而英国媒体的标题是“中国加紧控制移动即时通信工具”,大同小异。不难发现,这些外媒报道此事时,均突出“控制”二字。

  而实际上,国信办此次颁布针对即时通信工具的《规定》,突出的是“管理”二字。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某某认为,《规定》的出台彰显出政府的新型管理智慧,一改过去“家长式”大包大揽的管理方式,在守住“七条底线”的前提下,充分放权平台运营商自治,责权明晰,既能规范管理监管对象,又尽可能地减少对微信原有生态的干预,最大限度地保护用户和平台运营商的权益,实现帕累托最优。

  部分外媒认为,《规定》“旨在限制异见”,而从国信办和腾讯公司的角度出发,《规定》重在明确“底线思维”。

  在《规定》实施的第二天,公安部就在官网上发布消息,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一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人员:近日,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有网民利用网络社交软件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或转发境外网站刊登的“北京西四环又现不明枪声”、“暴恐分子敲门施暴”、“有人偷孩子内脏”、“北京通州出现地震云,预示2—6天有地震”等谣言。经调查,公安机关依法对巫某、王某、马某、裴某等4名在网上散布谣言人员予以刑事拘留,对范某、张某、李某、朱某等81人予以治安拘留、警告等治安处罚或教育训诫。同时,依法对16家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网站予以查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英国媒体援引分析人士的话说,《规定》在更大程度上是威胁和发出警告,而不是实际提供监督和控制,“我们应该留意,看谁第一个在这些规定下受到惩罚,然后就能看出谁是预定目标。”

  国信办发言人称,有说《规定》将压制言论,恰恰相反,《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保护正当的言论自由。“自由和秩序是辩证的关系,任何个人的自由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不能突破底线,妨碍他人自由。”

  《规定》出台后,国内媒体从腾讯公司获悉,微信既不会对现有公众账号大规模封号,微信公众账号的注册流程也不会发生改变:即个人注册微信公众账号时,运营者仍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上传本人手持证件的清晰照片。而机构注册公众账号时,仍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区别在于,此次《规定》实施后,对于伤害用户体验、侵犯用户隐私的违法行为,腾讯将会采取更大打击力度。

  也就是说,在《规定》出台前,腾讯公司对于微信已经存在监管(据腾讯副总裁郭某某在《规定》出台后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微信团队成立三年来已对涉及传播谣言的近千篇文章、百余个公众号进行了删除和封停),但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此次国家以法规形式给企业明确了底线,明确了职责,相当于政府充分给予了企业“自治权”,有了这把尚方宝剑,“微信团队将在其指导下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坚决追究网络谣言制造者的责任,净化网络环境。”

  反过来说,《规定》的出台,也间接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在此事上的权限,民众合理的言论空间应得到保护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规定》获得市场与社会的认可

  《规定》颁布后,部分香港媒体予以理解和支持。

  在一篇题为“"朋友圈"整风适逢其时”的评论中,香港媒体表示:“在"人人都有麦克风"、"个个都是通信社"的时代,即时通信工具平台因缺乏规制,成为谣言传播的土壤,加强监管和规范已是势在必行。在此背景下,"国十规"的出台,可谓适逢其时,将促进即时通信行业的运营更加规范有序,自媒体的舆论场纳入更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从而重塑社会信任、打造风清气顺的移动网络空间。”

  英国以“中国限制公众号发新闻是否有必要?”为题征集网友意见,专家发现,认为“有必要”的网友不在少数:

  网友DD:有必要。微信里面大多是为了吸引眼球获得关注而传播的谣言。夸大其辞和无中生有是一贯手法。

  网友XX:呵呵,言论自由不等于可以造谣传谣。

  美国最着名的案例就是在电影院里喊着火了然后造成混乱导致伤亡,最后始作俑者被重判。

  造谣诽谤在西方都是要被法院审理的,宣判后或者服刑,或者就某一话题被禁言,中国也不例外。

  所以楼下片面的引用一段“自由”文字,实在是低劣的法盲式表演。

  网友:

  不觉得新条例的实名制有啥不妥的。只有阴暗的见不得光的人,只能害怕实名。对于守法者又有何俱?

  当然,网友的看法很难百分百一致,但是外媒所注意到的市场的反应,却与为《规定》点赞的网友的看法不谋而合。

  8月7日新规则公布后,腾讯公司股价应声跌至128.30港元,跌幅为3.5%,是5月7日以来最大幅度的下跌。

  美国注意到这一现象,称受消息影响,腾讯市值周四蒸发了50多亿美元。“投资者担心腾讯旗下的微信的人气会随着新规定的颁布而下降。”

  但是媒体随后发现一个更有意思的现象,“但到周五下午,腾讯股价又出现反弹,这是因为投资者开始用长远眼光来评价这套政策。”媒体进一步引述财经分析师的分析指出,“从营销角度看,用户身份认证的严格化有助于提高即时通信应用的用户价值。”

  如果说国信办发布了“微信十条”,用文明法治为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立规矩,可谓驱散谣言雾霾的“及时雨”,那么从内外舆论分析,这场“及时雨”已经获得了市场与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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