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开封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启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下狠劲、动真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该局通过明察暗访,对全市的社会治安进行调查摸底,并结合实际制订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了6项奖惩措施:把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效记入领导干部及民警实绩档案,作为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以派出所为单位,辖区内有一个治安乱点未排查出来,而被上级挂牌整治、黄牌警告、重点治理的,对属地派出所长、教导员就地免职;一个县区内有两个派出所(含两个)有问题的,对属地主抓治安的副局长予以免职,有3个以上(含3个)派出所有这样问题的,对属地县区局长予以免职;对排查出的治安乱点分清责任,按照省综治委确定的“三个倒查”要求,哪个环节整治不力,就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黑恶犯罪、重大系列犯罪案件等不能及时侦破,导致群众反映强烈的,对属地刑侦部门负责人予以免职;对省级挂牌整治、黄牌警告、重点治理地区“久治不愈”、问题仍然突出的,或被中央综治委挂牌整治的,对属地县区局实行“一票否决”,对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就地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