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阳警方破获首例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案。
3月12日,宁阳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人在互联网上对其侮辱,无端进行人身攻击。接警后,宁阳警方迅速进行调查。调查中发现,自今年2月份开始,互联网“百度-宁阳吧”中多次出现匿名发帖,发帖和回复内容均对报案人进行无端辱骂,明显带有人身攻击。经过民警的侦查,成功将违法嫌疑人李某锁定。据李某供述,其与受害人是同事关系,因工作中的琐事,多次与受害人发生争执。李某为泄私愤,不是通过正常途径反映问题,而是利用互联网“百度-宁阳吧”,多次在贴吧中匿名发贴、回复辱骂、侮辱受害人,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认为网络是虚拟世界,无法证明发帖人为其本人,才多次实施了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明文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较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罚款。日前,宁阳警方已经依法对李某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网民文明上网、文明发言,公民对网上言论同样担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