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编发传播短信侮辱诽谤领导

2019-11-09 18: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治安处罚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从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县两名编发侮辱诽谤政府机关领导短信的干部近日已被逮捕,另有4名科级干部因恶意转发传播该短信被免职。10月中旬,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

  从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县两名编发侮辱诽谤政府机关领导短信的干部近日已被逮捕,另有4名科级干部因恶意转发传播该短信被免职。

  10月中旬,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侮辱诽谤的一条手机短信,在志丹县城开始流传。短信改编自民间广为流传的一个“荤段子”,内容讲的是一名遭到强奸的女子在向公安机关描述作案者特征,编发短信者却张冠李戴将县上14名领导干部按照个人特点编入短信。

  公安机关调查认定,李某、孙某编发并散布手机短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鉴于该短信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李某、孙某涉嫌诽谤罪,被志丹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另有刘某被刑事拘留。

  据悉,志丹县委、县政府对恶意转发传播该短信的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左某、县信用联社副主任刘某、旦巴镇中学原校长曹某、金丁镇农技站站长高某等4名科级干部予以免职,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441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治安处罚法律师团,我在治安处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