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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

2021-05-2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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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拘留一般都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所以在处罚的时候一般都要严格的注意,有的不适合拘留的情形一定要及时的停止,这样才可以保证社会稳定。那么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是什么?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 

  二、行政拘留能保释吗

  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不可以保释的。保释,在中国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适用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故而不适用“取保候审”

  三、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

  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行政拘留停止执行情形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行政拘留停止执行一般是当事人年龄原因,或者存在一些特殊原因。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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