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网友三亚买水果遭调包:4店主被行政拘留

2014-12-27 16:2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治安处罚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网友XX三亚购买水果遭调包一事,调查结果26日公布。媒体从三亚市工商局获悉,涉事水果店被依法取缔,其经营者涉嫌商业贿赂、诈骗,被处以20万元罚款、行政拘留,并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涉事出...

  网友“XX”三亚购买水果遭调包一事,调查结果26日公布。媒体从三亚市工商局获悉,涉事水果店被依法取缔,其经营者涉嫌商业贿赂、诈骗,被处以20万元罚款、行政拘留,并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名单”;涉事出租车司机不得在三亚从事道路运输工作,其所在公司及管理人员分别被处以3万元和1000元不等的罚款。

  经查,涉事水果店由李某、黄某某、胡某某、胡XX4人合伙经营。4人将廉价水果谎称为高价水果的方式骗取王某购买,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诈骗。同时,他们将王某的消费额,按50%的比例现金支付给三亚市XX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三亚YY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吴某作为回扣,其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此外,该店所使用的营业执照系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材料取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2条,三亚市工商局对李某、黄某某、胡某某、胡XX等4人处以法定最高额度罚款20万元,依法撤销该店注册登记,对该店予以取缔。同时,该局将4人列入“黑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针对黄某某等4人的诈骗行为,三亚市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依法给予黄某某十五日行政拘留,李某、胡XX、胡某某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三亚市交通局依据《海南省出租车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对收受回扣的司机吴某记20分,并列入“黑名单”,不得在三亚从事道路运输工作;依据《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及《三亚市出租汽车企业经营管理承诺书》,给予该公司记10分,罚款3万元的处罚;对该公司总经理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扣绩效工资1000元,对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给予通报批评,扣绩效工资2000元;责令该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三亚YY有限公司的失职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据悉,为加强警示教育,三亚市交通局向全市客运企业印发了《关于对三亚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收受水果店回扣事件处理情况的通报》;三亚市工商局也将向全市水果经营者印发关于此事处理情况的通报及《关于规范水果市场经营秩序的公告》,进一步规范三亚水果市场经营秩序。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67636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治安处罚法律师团,我在治安处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