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峨山公安局出台办理治安案件期限规定

2019-11-08 16:5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治安处罚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2003年4月21日,峨山公安局出台实施了《峨山县公安局办理治安案件期限规定(试行)》,其内容为:办理一般治安案件,从发案日起至裁决日止期限为30天;办理构成轻微伤害

2003年4月21日,峨山公安局出台实施了《峨山县公安局办理治安案件期限规定(试行)》,其内容为:办理一般治安案件,从发案日起至裁决日止期限为 30天;办理构成轻微伤害的治安案件,从治疗终结日(医院出具出院证明日)起至裁决日止期限为30天;办理聚众斗殴或其它案情复杂的治安案件,从治疗终结日(医院出具出院证明日)起至裁决日止期限为60天;办理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或受害人为外(市)县户籍的治安案件,从受害者治疗终结日(医院出具出院证明日)起至裁决日止期限为60天。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4771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治安处罚法律师团,我在治安处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