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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妻子有外遇男子弄伤自己报警 忽悠民警帮他找情敌

2014-09-3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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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得知妻子有外遇,男子一气之下砍伤自己的手臂并报警,谎称是情敌砍伤的。前日,荷塘区金山派出所处理了这么一起荒唐的报假警案件。9月20日凌晨2点半,郑华(化名)来到荷塘区金山派出所,向民警报案称,他...

  得知妻子有外遇,男子一气之下砍伤自己的手臂并报警,谎称是情敌砍伤的。前日,荷塘区金山派出所处理了这么一起荒唐的报假警案件。

  9月20日凌晨2点半,郑华(化名)来到荷塘区金山派出所,向民警报案称,他被情敌用菜刀砍伤了,当时郑华的左手臂还在流血。

  郑华向民警反映,他通过妻子的手机与QQ,发现妻子与一名汤姓男子言语比较暧昧。他怀疑妻子与汤某有不当关系。为了证实心中的想法,他通过妻子手机约汤某到他租的房子见面,见面后,两人发生口角并有了肢体冲突。郑华说,汤某打不赢他,便从厨房拿来菜刀,朝他左手小臂砍了两刀。

  民警安排郑华做了笔录。因为此案可能构成刑事案件,民警准备做进一步调查。郑华的笔录中,两人发生冲突时,他的妻子彭某也在场。民警想找彭某了解情况,却被郑华拒绝,理由是“老婆回安徽老家了”。

  民警对郑华的言词感到怀疑,于是来到郑华的出租屋,巧合的是其妻彭某刚好在家。彭某承认自己有外遇,但郑华并未跟汤某见过面,“何来被情敌砍伤一说?”得知民警来家后,9月26日,郑华主动来到金山派出所,他说手臂是自己弄伤的。当时他刚得知妻子有外遇,但没找到情敌汤某,就想到报假警这一“方法”,以为通过警方调查能了解汤某的身份信息。

  民警介绍,夫妻一方出轨是道德上的问题,不属于立案调查范围,警方也无法提供汤某信息。郑华报假警,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应给予治安行政处罚,对郑华处以5天拘留。民警称,该案如果情节严重,对汤某造成了影响,郑华还可能涉嫌诬告,即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该罪者,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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