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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赃车仍购买的属违法行为

2014-08-2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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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下城警方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抓获石桥地区一盗销电动车团伙,团伙成员12人。为首的是个魏姓男子,34岁,安徽人,2005年从老家来到杭州,以修电动车为生。2012年,魏曾因盗窃罪获有期徒刑六个月,缓...

  下城警方经过三个多月的侦查,抓获石桥地区一盗销电动车团伙,团伙成员12人。

  为首的是个魏姓男子,34岁,安徽人,2005年从老家来到杭州,以修电动车为生。

  2012年,魏曾因盗窃罪获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去年9月,魏跟人合伙在石桥杨家社区租住处开了一家电动车车行(售车兼修车),而车行的主要业务就是收购偷盗来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通过清洗、修理、翻新后转卖,赚取非法收益。

  经老乡、熟人介绍,车行的“业务量”与日俱增,生意好的时候,一个月能卖出100多辆赃车。附近一些偷车贼,都跟魏混得蛮熟,是店里的“常客”。

  今年上半年,警方加大了针对电动车盗窃案件的打击,魏的车行“货源”吃紧,他便又重操旧业,带着家人和店里的帮工,在市区频繁盗窃电动车。

  偷来的车,魏让老婆张某挂到网上售卖。为了获取买家信任,他还添置了打印机和一批假发票,随车交付给对方。

  8月10日凌晨,下城警方出动40余名警力展开抓捕,魏某、张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落网。民警在车行仓库查获可疑电动车15辆、撬挖后尚未处理的电动车牌照10余块,液压钳、开锁工具以及伪造的电动车合格证等物品若干。

  警方提醒:明知是盗窃车辆仍然故意购买的,同样属于违法行为。明知是被盗车辆而收购、窝藏、转移、代为销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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