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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在恩施市中心医院扰乱单位秩序一事 州公安局处理相关违法人员

2019-11-12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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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9月26日,对在恩施市中心医院扰乱单位秩序治安违法行为的两名警察,州公安局作出了严肃处理。9月23日凌晨1时许,建始县公安局民警向伟、吴光辉等人送饮酒后自觉头痛的董晓斌到恩施市中心医院就诊,医生开药后,因当班护士已睡,未能及时输液,向伟等人与护士发生了纠

9月26日,对在恩施市中心医院扰乱单位秩序治安违法行为的两名警察,州公安局作出了严肃处理。
  9月23日凌晨1时许,建始县公安局民警向伟、吴光辉等人送饮酒后自觉头痛的董晓斌到恩施市中心医院就诊,医生开药后,因当班护士已睡,未能及时输液,向伟等人与护士发生了纠纷,致使两名护士受伤(详细报道见9月24日《恩施晚报》)。事情发生后,州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表示要严肃公正地处理此事。25 日下午,刚从北京出差返回的州公安局局长李济立即投入处理此事,明确表示要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因今年以来在队伍建设上所取得的一些成绩而掩盖问题。
  9月26日,州公安局对在恩施市中心医院扰乱单位秩序治安违法行为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向伟等人的行为属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恩施市公安局分别给予向伟(建始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刘波(州公安局汽车驾驶培训学校职工)、董晓斌(恩施市个体户)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给予吴光辉(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队长)治安警告处罚;向伟、吴光辉培训期间违反规定,责成建始县公安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免去向伟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免去吴光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队长职务,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刘波作为州公安局职工,其行为损害了单位形象,责令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对刘波作出待岗3个月的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州公安局还对在恩施市中心医院扰乱单位秩序治安违法行为负有领导与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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