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找小姐”的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吗?

2016-08-30 16: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治安处罚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

  现实问题:

  甘某是名年轻白领,年纪不小却一直没有女朋友,一次路过一家路边发廊,禁不住诱惑就进去了,和发廊女武某发生了关系,不料正好遇到警察突击,甘某被抓获。公安机关对甘某进行了十日拘留和五千元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但甘某认为处罚太重。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释: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伍佰元以下罚款。

  在这儿案例中,甘某找小姐嫖娼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照具体情况,给予十日拘留和五千元罚款的处罚是合法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处罚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1492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治安处罚法律师团,我在治安处罚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