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
2、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3、听取当时人的陈述和申诉;
4、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写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5、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1、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2、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处罚决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的决定。
5、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6、案件备案和归档。
(一)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二)公正、公开、及时地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职权;
(三)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五)办案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网友提问:
行政处罚有哪些适用条件?
律师回答:
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
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
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行政处罚程序具体规定是怎样的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简易程序主要有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身份,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等步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