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张某和夏某16日在地铁1号线南禅寺站殴打站内工作人员,昨天上午,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公布了对两人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对其妻夏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因夏某系哺乳期妇女,行政拘留不予执行。
网友纷纷为警方的快速处置点赞。@锡城朱公子说,“维护地铁良好秩序人人有责,就该严惩这样的人。为政府部门的处置效率点个赞。”民警提醒,市民在乘坐地铁时应自觉遵守相关行为规范,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共同营造良好的地铁运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