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行政许可规定补正期限

2019-01-09 10:09
找法网官方整理
行政许可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行政许可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行政许可的设立是一种对公民自由和权利的限制,公民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驶权利,一旦超出界限就属于违法法律。那么对于行政许可规定的补正期限是怎样的?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行政许可有哪些种类?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行政许可规定补正期限

  行政机关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应即时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需要补正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予以告知。在这里,补正告知的期限实际上与受理期限是有联系的,除当场告知的外,5日的补正告知期限,实际上是赋予了行政机关5天的受理期限。但是与上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明确规定15日的受理期限不同的是,对于申请材料不需要补正的,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这5天即被计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如果行政机关不即时对申请材料进行是否受理的审查,而是在收到的第5天才审查,那么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则被相应缩减,以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一般为20天为例,变为15天。

行政许可规定补正期限是怎样的

  二、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规定:

  1、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

  三、行政许可的种类

  根据行政许可在性质、功能、适用事项等方面的不同特点,将行政许可可划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五大类。其中特许是指行政机关代表国家向被许可人授予某种权利的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比如,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的海域使用许可、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的无线电频率许可、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排污许可等。主要功能是分配稀缺资源。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行政许可规定补正期限是怎样的”的有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关于行政许可的补正期限是怎么规定的、行政许可的一般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以及行政许可的种类有哪几种。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行政许可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26543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行政许可法律师团,我在行政许可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