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国家公务员录用需不需要审批?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国家公务员录用审批”这一事项,本身就属于相应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按照法定的公务员招录流程即可进行,不必继续作为审批事项。“这一类审批事项其实就是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没有必要以审批形式存在。”赵XX说。
类似的还有市发改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审批”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审批”、市人社局的“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审批”和“发放社会保障卡审批”等。这些原属于政府内部管理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确定为政府部门职能,不再作为面向社会、企业的行政审批。
对于政府部门之间的重复性审批,此次改革取消了重复环节。例如市容园林委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这一环节在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方案审批时已经覆盖;人社局的“办理人才居住证审批”和公安局的“居住证办理审批”重复,也都予以取消。
还有一类是可以完全由企业和个人决定的事项,政府没有必要继续审批,予以取消。例如属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铁合金生产企业行业准入审批”、市发改委的“不需要中央政府投资、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等。“这些审批事项的取消,限制了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对微观主体的过度干预,市场主体可以自行决策,调动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赵XX说。
另外一些事项可以通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进行管理或自行处理。例如市科委“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审批”将由科技协会自行组织;质监局的“棉花质量公正检验审批”、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可交给专业机构办理。
还有一些转为行政服务事项,例如卫生局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未来卫生局将主要做好大型医用设备采购中的招标组织、技术咨询服务;规划局的“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审批”工作,将由城建规划部门和档案部门进行技术指导,将该类档案移交给城建档案馆管理,规划局将做好档案整理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赵XX介绍,天津取消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些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行政许可事项。除了上述几个去向外,天津还取消了可以通过备案登记的方式进行管理的事项、属于解除企业和公民的法定义务的审批、通过事后监管可以解决的审批等。